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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研招办  发布日期: 2026-09-3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招办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2027年我校招生专业详见“江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在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第(一)、(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3.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4.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无锡医学院部分专业有附加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得补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考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设计学院、数字科技与创意设计学院以下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3设计学院

130100

艺术学

140300

设计学

135700

设计(专业学位)

037数字科技与创意设计学院

140300

设计学

135700

设计(专业学位)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我校公告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考生报名时应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改。

11.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有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初试

(一)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9”开头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详见复试办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九、其他

(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考生报考情况对公开招考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

(三)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具体报名流程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四)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统考试卷。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于2026年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位专家推荐书)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一般与全日制专业相同(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考生在报考和录取期间,严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修改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的后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我校硕士研究生采用多校区分段培养,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即视为认同。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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